1月21日获悉, 按照省厅《关于对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通知》安排,经审核, 我院在内的 18家机构符合从事煤矿主要负责人和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的机构登记标准,现 已在山西省煤炭工业厅、山西煤炭教育培训网等网站 公布。
根据要求,我院将 根据培训工作需要,不断完善培训教学和生活辅助设施,优化师资配备,加强教学管理,积极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和教学研讨,不断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同时, 将 严格按国家和 全 省有关培训管理规定和培训大纲组织开展煤矿安全培训,确保培训质量。
(许明欣/文)